來源: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1202/3/fgl1.html
本港去年廢電器電子產品逾七萬噸,政府有意針對廢電器電子產品,推行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畫。有業界商會早前組團到日本考察後,促港府參考當地做法,由棄置者支付回收運費,並設立回收中心負責拆解舊電器。
香港電子業商會、港九電器商聯會等五間商會組成香港關注電子電器廢物回收聯盟,上月中派員到日本考察。聯盟表示,日本的零售商、入口商及物流公司只負責將舊電器運至收集站,棄置者負責支付回收及運輸費用。生產商管理收集站,設立循環再造中心,負責將舊電器拆件、分解及除毒等。由○一年實施至今,已有六成舊電器被回收,三成投入二手市場,希望本港可參考日本做法。
香港電子業商會會長陳其鑣說:「當地興建一所能處理一百萬件廢電器電子產品回收中心,約花四億港元,估計香港興建一至兩間已足夠」,但因香港沒有生產商,建議政府自行投資、運作及監管回收中心。「日本推行電子電器回收政策時,與業界磋商三年,而環保署計畫就電子電器生產者責任,作三個月諮詢,實在太短,建議最少延長至一年半。」
